条款与条件
§ 1 适用范围与合同成立
本条款适用于 TOO Steyer Engineering(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塔拉兹)与企业之间的合同。范围是工程、项目支持和软件。本条款不是为消费者写的。
当我们以书面形式接受订单(包括电子邮件),或在客户要求我们开始之后我们开始工作时,合同成立。网站描述服务。发送咨询表不构成接受要约,本身也不成立合同。
单独合同和书面报价优先于本条款。本条款填补单独合同没有写明的部分。
本条款的语言是德文、英文、俄文和中文。措辞不一致时,以单独合同的语言为准。合同没有指定语言时,以德文文本为准。
版本日期:2026 年 9 月 30 日。
§ 2 服务
服务是订单所载的那一项。我们提供的范围如下。
现场或经安全远程连接的工程:控制系统、PLC 和设备的故障排查、安装、调试和维护。需要有人在现场时才出差。其余工作可以远程完成,前提是客户提供连接。
CAD 与设计。在硬件运行之前,对单元或产线做仿真、数字孪生和虚拟调试。
项目管理与调试:工期、预算、与供应商的协调、测试、校准、按适用标准做的安全检查,以及带记录的移交,以订单包含这些项目为限。
楼宇自动化:楼宇管理、暖通、控制和能源,包括订单写明的 BACnet、Modbus 或 KNX 连接。
给工程团队的软件:Web 应用、门户、仪表盘、网店、ERP、CRM、按 ISO 9001 的质量管理、STEP、JT 和 GLTF 的 CAD 查看、桌面应用,以及系统之间的接口。单独合同写明时,客户获得源代码、文档和构建。
行业是汽车(包括 OEM 和一级供应商工厂)、轨道交通、航空航天、工业制造和楼宇自动化。工作在通过 ISO 9001:2015 认证的质量体系下进行。
我们承担约定的工作。我们不承担一条产线或一套软件的商业结果。除非单独合同用这些词写明,我们不是工厂的总承包商。我们的工程师作为我们的人员完成我们的服务。只有单独合同明确写明时,劳务派遣才是合同内容。
我们可以使用分包人。对客户而言,我们仍对其工作负责。
§ 3 客户义务、变更与验收
工作开始前,客户说明系统、日期和限制。客户提供进入工厂、查阅文件、联系人的途径,以及在约定时的远程连接。客户的厂规和安全指示适用于我们在现场的人员。
决定、批准和测试数据必须及时到达,使约定日期仍然可行。如果工作在等客户,日期按等待时间顺延。迟延配合造成的额外费用不由我们承担,除非延误是我们造成的。
客户仍负责运行自己的设备、负责其场地上的安全,并负责其有法律依据向我们交出个人数据和第三方图纸。
义务、日期和结果在开始前以书面形式确定。范围变更在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,包括电子邮件。价格和日期随该确认调整。
一项确定的结果,例如一个软件版本、一套文件或一份调试记录,在客户验收时视为验收,或者在移交后十个工作日过去、客户没有发出具体缺陷的书面清单并且客户使用该结果时视为验收。不妨碍使用的缺陷不阻止验收。我们在合理期限内改正。隐蔽缺陷在客户知道时通知。
§ 4 责任
我们以工程公司的注意完成工作。对轻微过失,责任限于这类合同可预见的典型损害,并以相关订单的费用为限,前提是强制性法律允许该限制。
在强制性法律允许排除时,我们对利润损失、停产和其他间接损失不负责。这些限制不适用于故意、重大过失、对生命、身体或健康的伤害,也不适用于法律禁止限制的情形。
在不可抗力、客户要求的变更、缺少配合,以及我们没有选择的第三方的过错时,日期顺延,责任限于我们应负责的部分。
可见缺陷应毫不迟延地书面通知。请求的期限遵循单独合同和强制性法律。请求不会仅仅因为过了十四天而丧失。
网站文字不是对某一工厂结果的保证。
§ 5 费用与付款
费用、日费率或固定价格在工作开始前约定。差旅、住宿和其他支出在报价写明时收取,或在出差需要并且客户已经同意时收取。
发票在约定期限内到期,否则自发票日期起 14 个日历日内到期。货币和税款以发票所载为准。
付款迟延时,我们可以暂停工作,直到逾期金额付清。迟延利息遵循适用的法律。暂停使日期按暂停的长度顺延。
§ 6 知识产权与软件
订单之前已有的工具、库和方法仍属于我们或权利人。客户获得为交付成果所需要的使用权。
对订单下完成的成果,客户获得约定目的所需的使用权。权利转让或源代码交付以单独合同的记载为准。该合同承诺源代码、文档和构建时,客户获得它们。
客户提供的图纸、模型和数据仍属于客户。我们只为该订单使用。
第三方组件,包括 CAD 内核和我们搭建的网店中的支付功能,仍受该第三方许可约束。我们不转交超出该许可的权利。
§ 7 保密与项目中的数据
每一方在合同期间和结束后,对另一方的非公开信息保密,只要该信息尚未公开、事先并不知道,并且不是从他人处合法获得的。
可以向为工作需要该信息并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和分包人披露,以及在法律要求披露时披露。
项目中的个人数据按隐私说明处理。如果我们运营或维护一个客户在其中处理个人数据的系统,在法律要求时我们订立处理协议。客户对其放入该系统的数据的合法性仍负责。
§ 8 法律与法院
本条款和合同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管辖。塔拉兹的法院有管辖权。服务地的强制性规则在不能放弃时仍然有效。
双方在起诉前尝试以书面通知和答复解决争议。这一尝试不阻断期限,也不阻断临时措施。
§ 9 最后条款
某一条款无效时,其余条款仍然有效。无效条款由尽可能接近其经济目的的有效约定代替。
本条款是一般基础。它们不代替单独合同。变更和附属约定在书面时生效,包括电子邮件。
我们没有立即行使一项权利,并不等于放弃该权利。

